1、发扬科学民主,弘扬科学精神,普及科学知识,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,捍卫科学尊严,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。
2、建设“科技工作者之家”,团结科技工作者,竭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,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愿望和要求,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,举荐人才,表彰奖励优秀科技(科普)工作者,评选奖励优秀论文和科普作品。
3、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市科技政策的制定,开展决策论证、提出决策建议,参与政治协商,推动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。
4、开展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;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;管理好富农创业网络大学,面向全民开展“实际、实用、实效”的技术培训。
5、培育适合本地区种植业、养殖业、且具有较高辐射功能的科普示范基地,以帮助农民致富;
6、接受委托承担或派员参加技术论证、项目评估、成果鉴定等任务。
7、负责对市级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的管理和业务领导,促进与其它社会群众团体的合作和联系;指导镇(街道)科协和企事业科协开展活动,并提供服务。
8、指导镇(街道)科协培育、扶持与管理各级科技示范户和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,建立和健全科普文明社区(村)、科普镇(街道)、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。
9、开展面向国内外的科技交流活动,开展各级科协之间的友好协作和交往。编辑发行学术类、科普类书刊和科普资料。
10、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,承办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。